根据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(2022-2023)的总体部署,现将指南予以发布。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1、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《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指南以及申报书编写说明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,认真编制申报书。
2、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,支持强度原则不超过50万元/项。
3、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11日前统一向工程办提交签字、盖章后的电子版申报书(Word版,签字、盖章页需扫描后插入文档)。
联 系 人:姚依欣、李云、李贵才
联系电话:010-68408542、010-68407137、010-68406798
邮箱:
气政邮:应用促进部/气象卫星工程管理办公室/卫星中心/中国气象局
E-mail:yaoyx@cma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