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云三号(02)批气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地面接收站(北京站、佳木斯站、乌鲁木齐站、喀什站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来源:      发布日期:2023-06-21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风云三号(02)批气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地面接收站(北京站、佳木斯站、乌鲁木齐站、喀什站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
 

项目名称:风云三号(02)批气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地面接收站(北京站、佳木斯站、乌鲁木齐站、喀什站)

建设单位:国家卫星气象中心

建设地点:北京站、佳木斯站、乌鲁木齐站、喀什站
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见附件)

公示时间: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

联系人:王工

联系电话:010-58993587
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

 

公示起20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信函、电话或者其他方式,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,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,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(姓名、地址、电话或邮箱),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。

 

 

国家卫星气象中心

附件1-风三02批验收报告-公示稿.pdf

附件2-验收意见.pdf

附件3-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.pdf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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