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风云三号(02)批气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地面接收站(北京站、佳木斯站、乌鲁木齐站、喀什站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风云三号(02)批气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工程地面接收站(北京站、佳木斯站、乌鲁木齐站、喀什站)
建设单位:国家卫星气象中心
建设地点:北京站、佳木斯站、乌鲁木齐站、喀什站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见附件)
公示时间: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
联系人:王工
联系电话:010-58993587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
公示起20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信函、电话或者其他方式,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,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,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(姓名、地址、电话或邮箱),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。
国家卫星气象中心